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通知
各教学点:
根据教育部发布的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办法(试行)》(教督[2020]5号)和《湖北师范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暂行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为做好2025年秋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(以下简称:论文工作),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- 一、组织部署
各教学点须成立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。本次论文工作对象为拟于2025年秋季申请毕业和学位的在籍本科学生。
- 二、过程管理
1.指导教师选配。教学点提前完成指导教师备案工作,详见《导师填报流程》。本次论文指导老师应在备案人员中选配。
2.论文选题、开题、撰写、评阅、答辩和评定工作,由教学点根据工作要求严格完成。教学点对论文前置信息、格式和查重率等进行审核,并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完成平台提交。相关操作流程由平台制作另行发布。
3.论文抽检工作。学院成立论文抽检专家组,按一定比例进行论文抽检,申报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全覆盖。毕业论文未通过抽检的,不能授予学位。
4.档案工作。教学点对毕业工作档案应及时整理、归档,备查。《论文开题报告》、《论文评阅意见表》、《论文答辩记录及意见表》等学位论文档案电子材料在平台填报,纸质材料和学位论文定稿及《毕业论文成绩表》、《导师遴选信息统计表》来校办理毕业时提交。
- 三、其他事项
1.学院对各教学点论文工作进行全程指导、监督和检查,为确保论文工作顺利开展,学院将组织教学点开展业务培训,论文工作过程中学院将对各环节进行抽查,请各教学点配合。
2.毕业论文若存在抄袭、剽窃、伪造、数据造假、人工智能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情节,一经核实,依规处理。
四、时间要求
(通知相关材料另附)
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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